酒驾报废车肇事 逃逸后找人顶替
醉酒驾驶报废车肇事 逃逸后找弟弟顶包
一男子醉酒驾驶报废车,加之使用套牌、严重超速、驾驶报废汽车肇事后逃逸、企图找人顶替,各种违法行为集于一身,4月29日,被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民警通过调查,一个严重违法交通法律的案件浮现出来:当晚,张某为庆祝女友生日,聚集多人在蔡家坡吃饭喝酒。他喝了大量白酒后,驾驶越野车送同伴回家,在高新区境内法士特专用道上,撞上了同方向骑自行车下班回家的郭某。张某发现撞人后,没有停车救人,而是驾车离开了现场。半小时后,他返回现场,发现受害人倒在地,其他路人已打电话报警并叫了急救车。为了逃避罪责,张某打电话叫自己的弟弟来顶包。
面对交警询问,张某的弟弟前言不搭后语,张某企图让人顶替的企图落空。经调查,张某驾驶的肇事车系套牌车,车辆已被强制报废,没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经检验,张某的血液乙醇含量为166.5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事发道路的限速为60公里,经车辆检验部门测定,事发时张某的驾车速度为84公里。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郭某系遭受强大钝性外力致心跳呼吸骤停死亡。经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