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辆已达报废期限的机动车依法强制报废
81辆已达报废期限的机动车依法强制报废
为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杜绝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近日,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81辆已达报废期限的机动车依法强制报废。
此次报废的机动车共计81辆,其中摩托车64辆、小型汽车17辆,是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仔细对照涉案车辆管理台账核对和确认车辆具体信息,按照程序依法进行集中拆解报废处理的有关规定,由锡盟正扬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东乌珠穆沁旗分公司集中销毁报废车工作,力度大、数量多前所未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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