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三大经营模式分析
出租车三大经营模式分析
“北京模式”
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模式,即承包经营模式。出租车公司从政府部门获得出租车的经营权,司机则出资购车,承担运营费用,按月给公司上缴管理费。
经历过前期的粗放式开放市场后,从1996年开始,北京市对出租车实行总量控制,纠正出租车公司向司机“变相卖车”的问题,要求公司回购所有由司机出资购买的车辆,使车辆产权从司机手中转移到公司手中,司机采用承包经营模式运营。这种承包经营模式延续至今。
北京市目前共有出租车6.7万辆,其中,个人拥有经营权的车辆为1000多辆,而除了1人为买断经营外,其余均为承包经营。目前我国85%以上城市出租车业的经营模式,都与北京模式基本相同,肇庆也是如此。此经营模式的主要弱点是:由于中间存在“公司”这一管理层,增加了经营成本,这一成本实际上要由出租车司机来承担。
“温州模式”
产权和经营权统一并由个体经营的模式,即个体经营模式。其具体做法是:个体经营者在拥有车辆产权的基础上,直接从政府获得经营权,自主经营。
1998年,温州市政府公开拍卖了300个新增出租车经营权指标,首次将出租车的经营权、产权和营运权统一了起来;1999年底,对已在营运但尚未取得经营权指标的出租车,政府以每个指标3万元的价格,将其出售给车主个人。截至2000年,温州市通过拍卖和买断两种方式,使该市的出租车行业实现了比较彻底的个体化经营。
此经营模式的主要弱点是:由于实行的是个体经营,管理部门直接面对的是众多经营个体,管理难以到位。另外,由于出租客运的高风险性,一旦出现经营者难以承担的事故,其担负的成本将转移到社会,最终由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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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模式”
产权和经营权统一并由公司规模经营,即公车公营模式。此模式的主要做法是:公司从政府获得经营权,并由公司直接出资购买车辆,招聘司机,公司和司机的关系是一种纯粹的雇佣关系。出租车司机的收入是底薪加营收提成。
目前上海的大众、强生都是这一经营模式,而且这种模式正被无锡、苏州等地仿效。这一模式的最大好处是公司的责、权、利统一,容易形成规模效益和品牌效益。但此经营模式的实现首先必须有资金雄厚的大型财团加入市场,其次要有良好的经济成本回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