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要公布里程油耗 能耗高污染大的就报废
公车要公布里程油耗 能耗高污染大的就报废
于2013年2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中指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要重点在公务用车节能管理、建筑节能、日常水电气管理、节能产品使用等上面下功夫。那么办法中声称的公共机构又指的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请天津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的专业人士给大家解答。
该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我市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办法规定,市和区县(自治县)要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公车定期公布里程油耗
在办公节能方面,要建立用电设备巡检制度,减少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标准,合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加强用水设备的管理,采用节水型器具。
在车辆节能管理方面,办法规定,要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规模;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制定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定期公布车辆行驶里程和耗油状况,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度。
在节能产品推广方面,办法规定,公共机构应当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加快淘汰高能耗用能产品、设备,做好淘汰产品、设备的回收处理和再利用。
办法还明确,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应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未能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
高耗能高污染车要报废
对于违反节能用车规定和用能浪费的,办法也制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公共机构超标准、超编制购置公务用车,或者拒不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对车辆采取收回、拍卖、责令退还等方式处理。
公共机构违反规定,造成能源浪费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公共机构应及时予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