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可依,该拿“僵尸车”怎么办?
无法可依,该拿“僵尸车”怎么办?
黄岩西城街道洞天路停车位上,3辆“僵尸车”几年不挪步,周边市民反映强烈,但如何处置报废汽车占道和“僵尸车”却是个难题——
昨日,本报报道了台州高教园区附近,一排公共停车位被“教练僵尸车”霸占。而与之相似的是,在黄岩西城街道洞天路两侧的停车位上,也有好几辆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这种现象导致本已稀缺的停车位更加少。向市便民服务中心12345反映该情况的市民王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出面处理,将这些长期无人处置的“僵尸车”移走,腾出车位方便市民停车。
反映
僵尸车长期“霸占”车位
停车难,当你看到稀缺的车位被“僵尸车”长期“霸占”时,内心是什么样的感受?黄岩的王先生面对自家附近那几辆“僵尸车”,真是又气愤又无奈。
由于自家没有车库,每天找停车位就成了他的一桩烦心事,“附近有学校,有小区,还有很多店铺,停车位十分紧张。”
“洞天路的两侧是划了停车线的,但是有几辆‘僵尸车’,停在那里好几年了,从来没有挪动过,导致原本就稀少的停车资源就更紧张了。”王先生说,找不到停车位的时候,看见这几辆“僵尸车”内心真是窝火极了。
“有一辆都变形了,简直比变形金刚还要厉害。”无奈之下,王先生拨打了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进行反映。
现场
3辆废弃的小面包和小货车
6月2日下午,本报“民情365”记者来到黄岩西城街道,从环城南路和洞天路交叉口处向南走,近200米的洞天路两侧,共有20多个停车位,几乎是停得满满当当的。道路西面一侧都是老式居民楼,东面一侧则是饭店、花店、服装店等商铺。
记者观察了一圈,找到了3辆“僵尸车”。从外观看,这3辆车子都是“上了年纪”的样子,瘪塌的轮胎,斑驳的车身,一看就是许久未动的破败模样。
其中一辆五菱之光小面包车,车门被拉开,内部已经是一片狼藉。另外一辆柳州五菱小面包车更是“面目全非”。车头一侧已被撞得粉碎,连车灯也没了。车前门和后车箱都敞开着,车窗玻璃碎了一地,车内更是成了“垃圾库”。
与这2辆已被卸去牌照的车子相比,还有一辆保留了后牌照的“浙J68838”长安厢式货车,虽是车顶锈迹斑驳,车架也摇摇欲坠,但尚能证明自己的“身份”。
“不知道具体停了多久,在我印象中至少有一年多。长期霸占了这些停车位不说,也影响周边的环境,有碍市容啊!”一家商铺老板这样告诉记者。
难点
钻法律空子,该拿“僵尸车”怎么办?
然而,记者发现要妥善处理“僵尸车”,当前仍存在监管、执法等方面的难点。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二大队教导员赵惠凌说,“僵尸车”长期占据道路、停车位等公共资源,使一些社会车辆因为难以找到停车位而滞留路边,进一步增加了交通压力,造成拥堵。另外,这些车辆长期停放、无人维护,影响市容市貌。
“如何处理‘僵尸车’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况且车辆属于个人财产,交警不能随意对停泊在正规车位上的车辆进行处理,这导致处理‘僵尸车’时非常尴尬。”赵惠凌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停放在停车场或其他划定车位的车辆,并无停放时长的规定。而过了报废年限的汽车,如果在道路上行驶,属于违法行为,交警会根据相关交通法规进行处理。如果车辆违法停车或是因不当停放影响了交通秩序,那么交警会对其予以处罚,严重的会采取拖车措施,但这仅限于马路上。
现状
我市按程序回收的报废车不足四成
按规定,汽车在达到报废标准后,应按程序送交报废回收机构。如家用轿车,使用达到15年之后,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每年要定期检验2次。
当检验不通过时,则要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废而未报”的汽车被随意停在街头、小区里,不被理睬的情况屡屡发生,它们就成了我们口中的“僵尸车”。
台州市浙东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是台州市唯一一家报废机动车回收的定点企业,在9个县(市、区)都有分公司。据该公司负责人蒋友星介绍,我市每年只有2000多辆报废车辆会来到这里进行拆解。
那么其余大量报废汽车到哪去了?蒋友星表示,“主要流向了一些非法回收点,他们以高价吸引车主。”
“目前我们公司的报废价格为400元/吨。”蒋友星介绍,正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每回收一辆车都要将发动机、变速箱、方向机以及前后桥、车架这五大总成切割当作废钢铁处理,是禁止出售的。“非法回收拆解点却随意拆解五大总成,经过简单的处理后变卖获利。此外,一些非法报废点还可能对报废车经过改良后,直接当二手车变卖。这些违法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那当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车主该怎么做呢?
蒋友星介绍,车辆报废主要分3步。首先,机动车所有人要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注销登记;
其次,车管所检验车辆后,符合规定的,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
第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回收报废车辆,车辆解体后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此外,报废汽车属单位的,需提供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记者手记
如何让“僵尸车”不再“僵”下去
城市在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矛盾相互胶着。
一边是市民开车出门要找个停车位越来越难,一边是积满尘土的“僵尸车”长年霸占着马路边、小区里的车位一动不动。一边是管理部门由于存在法律“盲区”而执法尴尬,一边是市民对不处理“僵尸车”抱怨声连连。
无论“僵尸车”因何形成,可以预见的是,若是任其发展下去,这些城市的新型垃圾会成为公害。毕竟,停车位是公共资源,长期无效占用,应不属于“临时停车”,而是非法侵占了公共利益。
那么,应该怎样治理这一难题呢?在英国,停车场几乎全部私有,车辆如果长期违规占位,就会受到停车管理公司的处罚和追讨。不久前,英国媒体还曾报道过一起典型的“小区僵尸车”案。一位女士因在小区里非正常停车一年,被停车管理公司告上法院,最终被罚款1.8万英镑。
而在经济发达、人多地少的日本和新加坡,对于违章停车的治理,也是采取处罚与规划相结合的方式,警方根据停车的时长来罚款或拖车。
纵观各国治理“僵尸车”的经验,不难发现,完善的法律体系、个人征信体系、高效的处理机制与服务链条形成了共同经验。也正因为这种完善的法治逻辑和流程设计,他们才实现了“只要你敢停‘僵尸车’,就一定会被重罚追责”的威慑能力。
这些经验做法,值得我们引以为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