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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明年起报废黄标车不予补贴

 东莞明年起报废黄标车不予补贴

 
6月5日,2015年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在东莞图书馆召开,东莞市环保局对外发布了2014年度东莞市环境质量状况和近期东莞市环境执法情况。据介绍,从2011年至2015年4月,东莞已累计淘汰黄标车130854辆,按照同比换算,已淘汰的黄标车可减少氮氧化物约1.7万吨。
 
东莞市环保局副局长、局新闻发言人香杰新在发布会上说,2014年东莞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天数为254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0.2%。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同比下降6.5%; 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7.7%,近五年(2010-2014)PM10平均浓度基本保持稳定,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
 
香杰新说,特别是进入2015年以来,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明显改善,多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均有较大程度降低。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每月公布的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2015年1月,东莞市空气质量全国排名第18位,2月排第16位,3月份排第10位,4月份排名第13位。尤其在5月10日至17日第14届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锦标赛在莞举办期间,东莞的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在优良状态,赛事期间所出现的“苏迪曼蓝”也受到广大公众点赞。
 
全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空气质量同比明显好转的背后,与今年以来持续开展的卓有成效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有很大关系。以冬季大气污染防控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冬防专项行动”)为例,为积极应对冬季以PM2.5为特征的大气污染问题,降低大气重污染现象发生概率,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环保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了冬季大气污染防控专项行动。一方面,环保部门针对冬季PM2.5污染特点、污染来源,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控制,以火电厂、锅炉、VOCs、扬尘、机动车等污染源为重点,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大气污染源的管控措施。另一方面,还建立完善空气污染应急制度,在重点控制时段对重点污染对象采取了更强的监管力度,污染源监管频次增加1倍以上。在未达到大气重污染,但PM2.5达到中度污染时,在重点区域实施应急措施,同时加大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宣传力度,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累计淘汰黄标车130854辆
 
黄标车淘汰同样对空气质量的改善发挥着重要作用。据市环保局统计,从2011年至2015年4月,全市已累计淘汰黄标车130854辆,按照同比换算,已淘汰的黄标车可减少氮氧化物约1.7万吨。而去年市环保局公布的《东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鼓励补贴实施方案(2014-2015年)》明确指出,今年将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实现黄标车限行。符合属于淘汰补贴范围内的黄标车辆可申请补贴。补贴时间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本月末(6月30日之前)结束,符合条件的报废重型载货车,可获取每辆30000元的最高补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补贴标准则有所降低。2016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报废的黄标车不予补贴,从2016年2月1日起,将不受理2015年12月31日前已报废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因此,市环保局也呼吁符合淘汰黄标车的补贴范围的车主或单位,提前办理淘汰手续。
 
水乡地区46家“两高一低”企业申报退出
 
2014年12月,中央批准将“生态建设示范区”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过渡期内,国家环境保护部原则上不再受理国家生态市的申报。但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市的目标不松懈不动摇,今年,东莞市政府制定了《2015年东莞市生态创建重点工作》,并强化督查跟踪,不断推进国家生态市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待《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正式印发后,市环保部门将修编生态市规划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并按照新的管理规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同时继续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工作。
 
目前,我市节能减排取得实效,启动了“绿色水乡”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节能改造工程等四大典型示范项目,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基础设施城乡覆盖,全市建成二级污水处理厂37座、东莞污泥处理处置中心1座、垃圾集中焚烧处理厂3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等。水乡整治亮点纷呈。以水乡特色经济发展区为示范,积极探索绿色发展之路。工业污染企业逐步退出,目前水乡地区已有46家“两高一低”企业申报退出。对水乡地区进行生态修复,华阳湖、蔡白湿地等生态环境整治亮点频现。另外,我市东坑、望牛墩镇已成功创建成为省级生态乡镇,56个村(社区)成功创建为市级生态村。
 
坚持全方位多领域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空气质量的改善,长期靠治理。市环保局表示,接下来,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市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并充分挖掘前期工作中成功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强化污染源监督管、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全方位多领域推进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突出重点时段(冬季)、重点区域(建成区附近、城市上风向镇街、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的镇街)对重点项目(火电厂、锅炉、机动车、VOCs和扬尘)的治理和监管。
 
在加强对策研究方面,环保部门将完成PM2.5特征分析与对策研究,有针对性加强PM2.5污染控制,并编制《东莞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研究制定各种污染物全面达标的最优策略,重点加强臭氧污染情况的分析和对策研究。
 
不断加大新《环境保护法》执法力度
 
东莞市环保局积极贯彻落实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不断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管,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整治环境突出问题。仅2015年1-4月,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960人次,检查企业10843家次;处罚环境违法行为790宗,发出行政命令795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89宗。
 
为确保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实施与现行工作顺利衔接,东莞市环保局还制定了关于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按日连续处罚等工作业务指引,详细规定按日连续处罚的注意事项、查封扣押的工作流程、限产停产的性质特点等,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
 
下来,东莞将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逐步改变执法管理模式,由环境监管逐步向环境监督转变,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促进环境质量的好转。同时加大新《环境保护法》普法力度,使市民、企业负责人知法、懂法,进而自觉守法,从根源上减少环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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