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销毁2862辆报废机动车
湘潭销毁2862辆报废机动车
6月11日,马家河救援站内的2862辆机动车被统一销毁。其中,汽车54辆,二轮摩托车2773辆,三轮摩托车35辆。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档案室主任蒋克勤告诉记者,本次集中销毁的2862台机动车,是2014年2月1日到2014年9月30日期间,城区交警在执勤过程中查扣的无手续、手续不全或发生交通事故无法再修复的报废车辆。
市交警支队提醒,如果查扣的车辆超过6个月不接受处理,交警部门将依照相关程序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按照有关法规对车辆进行集中销毁。市民的车辆若到了报废年限,请带上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注销牌证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