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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报废汽车“黄标车”整治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

 全力推进报废汽车“黄标车”整治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

 
  6月5日,东莞市环保局对外发布了2014年度东莞市环境质量状况和近期东莞市环境执法情况。2014年东莞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天数为254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0.2%。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同比下降6.5%;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7.7%,近5年(2010—2014)PM10平均浓度基本保持稳定,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
  值得一提的是,进入2015年以来,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比2014年明显改善,多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均有较大程度降低。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每月公布的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今年以来,除5月份数据尚待国家环保部公布外,1至4月,东莞市空气质量均位列全国大中城市20强之内,其中1月排名第18位,2月排第16位,3月份排第10位,4月份排名第13位。尤其是5月10日至17日第14届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锦标赛在莞举办期间,东莞的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状态,赛事期间出现的“苏迪曼蓝”也受到广大公众点赞。
  创新有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空气质量同比明显好转的背后,与今年以来持续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有很大关系。” 据市环保局一名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从2014年底以来,东莞市先后启动冬季大气污染防控(以下简称“冬防专项行动”)、环保大检查等多举措并进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成效。仅2015年1-4月,东莞市镇两级环保部门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960人次,检查企业10843家次;处罚环境违法行为790宗,发出行政命令795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89宗。
  以冬防专项行动为例,为积极应对冬季以PM2.5为特征的大气污染问题,降低大气重污染现象发生概率,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环保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了冬防专项行动。一方面,环保部门针对冬季PM2.5污染特点、污染来源,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控制,以火电厂、锅炉、VOCs、扬尘、机动车等污染源为重点,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大气污染源的管控措施。另一方面,还建立完善空气污染应急制度,在重点控制时段对重点污染对象采取了更强的监管力度,污染源监管频次增加1倍以上。在未达到大气重污染,但PM2.5达到中度污染时,在重点区域实施应急措施,同时加大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宣传力度,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黄标车报废淘汰同样对空气质量的改善发挥着重要作用。据市环保局统计,从2011年至2015年4月,全市已累计淘汰黄标车130854辆,按照同比换算,已淘汰的黄标车可减少氮氧化物约1.7万吨。报废汽车的加大整治对城市市容和空气净化起到了显而易见的效果。
  2014年市环保局公布的《东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鼓励补贴实施方案(2014—2015年)》明确指出,2015年底将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实现黄标车限行。
  市环保局提醒广大车主,符合属于淘汰补贴范围内的黄标车辆目前仍可申请补贴。补贴时间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6月30日之前结束,符合条件的报废重型载货车,可获取每辆30000元的最高补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补贴标准则有所降低。2016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报废的黄标车不予补贴,从2016年2月1日起,将不受理2015年12月31日前已报废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环保部门呼吁,符合淘汰黄标车的补贴范围的车主或单位尽快提前前往相应地点办理淘汰手续。
  全方位多领域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还须靠持之以恒的治理。市环保局透露,接下来,环保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市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并充分挖掘前期工作中成功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强化污染源监督管、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全方位多领域推进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突出重点时段(冬季)、重点区域(建成区附近、城市上风向镇街、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的镇街)对重点项目(火电厂、锅炉、机动车、VOCs和扬尘)的治理和监管。
  在加强对策研究方面,环保部门将完成PM2.5特征分析与对策研究,有针对性加强PM2.5污染控制,并编制《东莞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研究制定各种污染物全面达标的最优策略,重点加强臭氧污染情况的分析和对策研究
  2015年同样是环保法治年。为确保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实施与现行工作顺利衔接,今年以来,市环保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按日连续处罚等工作业务指引,详细规定按日连续处罚的注意事项、查封扣押的工作流程、限产停产的性质特点等,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
  接下来,东莞将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逐步改变执法管理模式,由环境监管逐步向环境监督转变,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促进环境质量的好转。同时加大新《环境保护法》普法力度,使市民、企业负责人知法、懂法,进而自觉守法,从根源上减少环境违法。
  持续争创国家生态市
  2014年12月,中央批准将“生态建设示范区”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过渡期内,国家环境保护部原则上不再受理国家生态市的申报,但东莞对于创建国家生态市的目标并未因此有所松懈或动摇。
  今年,东莞市政府制定了《2015年东莞市生态创建重点工作》,并强化督查跟踪,不断推进国家生态市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待《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正式印发后,环保部门将修编生态市规划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并按照新的管理规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同时继续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工作。
  据环保部门透露,目前,全市已经在节能减排多个领域取得实效,先后启动了“绿色水乡”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节能改造工程等四大典型示范项目,节能减排成效明显。
  在基础设施城乡覆盖方面,全市累计建成二级污水处理厂37座、东莞污泥处理处置中心1座、垃圾集中焚烧处理厂3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等。水乡整治亮点纷呈。
  东莞还以水乡特色经济发展区为示范,积极探索绿色发展之路。其中在推进工业污染企业逐步退出上,目前水乡地区已有46家“两高一低”企业申报退出。在此基础上,东莞还对水乡地区进行生态修复,如今华阳湖、蔡白湿地等生态环境整治亮点频现。另外,2015年以来,东坑、望牛墩镇成功创建成为省级生态乡镇,56个村(社区)成功创建为市级生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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