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热线:010-56019684  18612959521 欢迎光临北京汽车报废解体厂!

咨询热线:010-56019684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报废热线

    首页 > 报废资讯 > 区域资讯

北京汽车报废厂:汽车尾气超排非要整批召回?

 北京汽车报废厂:汽车尾气超排非要整批召回?

 
 
用带有“连坐”意味的召回制度来治理尾气超排,而不是用强化环境执法来限制超排车辆上路,可能会鼓励懒政思维,将有关部门的治理责任转嫁到汽车生产企业头上。如果汽车排量超标不强制召回那么车辆在路上行驶和报废汽车在路上有什么区别?
 
这两天,正在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二审稿)》“出大招”了——国家建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
 
具体而言,该征求意见稿明确,生产企业获知上述车辆超标排放,属于设计、生产缺陷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的,应当召回。未召回的,由国务院质监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
 
机动车超标排放的危害有多大?前阵子,据纪录片《穹顶之下》揭露,柴油车尾气超标排放加剧了北京夜间大气污染。有环保部专家向笔者证实,机动车对雾霾的贡献,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地通过来源解析得出结论——在1/4到1/3之间。而《穹顶之下》更提供了一个引发学界分歧的数据:在机动车污染源里,柴油车排放了七成的氮氧化物。由此推论,对北京、上海这些主城区没有工业污染源的城市,柴油车超排俨然已成为雾霾元凶。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3条规定,制造、销售或者进口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的,由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然而,自该法2000年修订以来,第53条并未得到认真实施。其中一个原因,是“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表述晦暗不明。于是,无论是管污染防治的环保部门,还是管机动车型式核准的工业部门,亦或是管产品质量的质监部门,都认为这不归自己管。这次,执法责任被明确到质监部门和环保部门身上,修正了这一法律漏洞。
 
然而,这一条款在业界掀起轰动——召回是不是管得太宽了?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比如不按时保养),或者零部件、易损件寿命到期而引起尾气超排的,如果适用于召回条款,板子就打错责任方了。另外,如果一辆车“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的”,就要被整批次召回,尽管对车企有巨大震慑力,但有矫枉过正之嫌。
 
用带有“连坐”意味的召回制度来治理尾气超排,而不是用强化环境执法来限制超排车辆上路,可能会鼓励懒政思维,将有关部门的治理责任转嫁到汽车生产企业头上。
 
 
不可否认,一些国二标准柴油发动机违法套上国三及以上标准的壳子,环保部门想通过环保型式核准卡住其新车上路,有关部门却出面阻止环保部门发布“合格榜单”。另外,当环保属地管理遭遇货车跨省运输,本地执法部门往往面临外地超排车辆“拦不住、劝不返、罚不到”的困境。这两大问题,远非召回制度可以解决,前者需要部门之间优化职能分工,后者需要省份之间联防联控污染。
 
从根本上讲,柴油车尾气超排屡禁不止,在于宽松执法滋生出了“守法者吃亏,违法者得利”的不公平环境。那些购买了达标发动机,拒绝用报废车的货运公司和司机,往往要比超排者承担更高的运输成本。笔者呼吁,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赋予执法部门现场处罚权、车辆和驾驶员扣押权,让长出“钢牙利齿”的环保执法,根治数据造假和监管失职,还车来车往的大城市一片蓝天。
北京市全市区汽车报废热线 东部城区汽车报废:010-56019684 南部城区 汽车报废:010-58546111 西部城区 汽车报废:010-58546068 北部城区 汽车报废:010-58546069 专线:15321209968   13611253318
北京机动车报废|北京国三货车报废补贴|北京报废车回收|北京报废汽车解体中心|天交汽车解体厂
首页
拨打电话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