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上路黄标车 淘汰报废补贴政策截至年底
严查上路黄标车 淘汰报废补贴政策截至年底
昨日,烟台市交警支队传来消息,为加快全市
黄标车报废淘汰进度,烟台交警将加强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查处工作,7月15日起,将加大路面限行执法力度,特别是对路面发现的
老旧报废车辆、冒黑烟车辆进行重点检查。截至目前,抓拍黄标车闯禁违法行为8.9万起。
抓拍黄标车闯禁违法行为8.9万起
据悉,
黄标车使用年限长、机械设备老化、保养不到位、车辆安全状况较差,车辆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底盘系统的安全系数很低,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及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再加之排放物严重超标对人体和大气环境都有巨大危害,取缔黄标车成为大势所趋。
按照市政府的通告要求,自2014年5月15日起,在芝罘区主城区和莱山区部分路段,实行黄标车按时间段区域限行。自2014年11月22日起,对全市城区所有道路及辖区所有高速公路实行黄标车24小时限行,各县市区也严格按照要求划设了城市建成区边缘范围。按照省政府的有关通告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黄标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市交警支队全力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置黄标车限行标志716面,通过非现场抓拍黄标车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8.9万起。累计淘汰黄标车67852辆,占2014年、2015年两个年度黄标车任务总量的58.79%。其中全市累计淘汰营运黄标车6592辆,占全市营运黄标车总量的69.3%。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8296万多元,发放数额位居全省第二位;目前共有497辆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设备取得“黄改绿”标志。
前期,全市交警部门从源头上堵住、在路面上控住黄标车生存活动空间。充分发挥卡口、电子警察等科技装备作用,加大
黄标车非现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驶的黄标车进行抓拍、取证。
15日起重点检查冒黑烟上路车辆
记者获悉,从7月15日起,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限行执法力度,特别是对路面发现的老旧车辆、冒黑烟车辆进行重点检查。查处的未参加环保部门检测的黄标车辆将及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闯禁”黄标车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民警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强化在早晚高峰期对进出市区黄标车的路面整治。每天安排警力严查黄标车闯禁行、无标车违法上路行驶、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对准备进行柴油车“黄改绿”的车主,对进限行区域的交通违法记录,从申请受理之日起至改造完成,交警部门将依据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只对到检测机构检测、递交申请资料和企业改造线路的违法记录予以清除,其他进限行区域的情形仍然依法进行处罚。
市交警支队民警告诉记者,对于黄标车的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黄标车闯禁行将扣3分,罚款200元;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将罚款200元;机动车排放黑烟的,罚款200元;伪(变)造环保检验标志的,罚款500元;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的
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罚款500元。
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政策截至今年年底
据了解,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已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此后不再补贴。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划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补贴标准最高的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为1.8万元/辆,补贴标准最低的微型载货汽车为2000元/辆。为鼓励早淘汰、快淘汰,第一时段按补贴标准的110%执行,第二时段按补贴标准的100%执行,第三时段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第四时段按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目前,已进入了最后一个时段,按
补贴标准的80%执行。
黄标车的淘汰补贴范围主要是,在我市注册登记且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以后的黄标车,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均给予相应补贴,其中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但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已享受老旧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因自然原因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不在补贴范围内。
补贴政策解读
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划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补贴标准最高: 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为1.8万元/辆补贴标准最低: 微型载货汽车为2000元/辆为鼓励早淘汰、快淘汰:第一时段按补贴标准的110%执行,第二时段按补贴标准的100%执行,第三时段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第四时段按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目前,已进入了最后一个时段,按补贴标准的8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