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汽车报废可申领补贴
5月14日,从市商务局获悉,近日,财政部、交通部、财政部出台政策,对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货车的,车主将获得补贴。
补贴范围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含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补贴标准: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000元人民币,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000元人民币。老旧汽车车主通过所在地老旧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