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局积极做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南宁市财政局积极做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南宁市于2014年5月6日正式启动2014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18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核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的申请资料,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更新车辆购车发票、有效身份证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逐一认真核实。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市共受理完成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13台,其中半挂牵引车辆更新补贴1台,重型载货车辆更新补贴12台,发放补贴资金23.4万元,带动新车消费533.52万元。该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对扩大汽车消费,加快淘汰高排放、高污染老旧汽车,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