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对报废老旧汽车进行补贴
包头市对报废老旧汽车进行补贴
从市商务局获悉,依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商务部公布的《关于印发2015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公路甩挂运输试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包头市将对报废的老旧汽车进行补贴,具体标准为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000元,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000元。
从近期开始,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开始受理2015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事宜,受理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了解到,老旧汽车报废范围包括: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半挂牵引车、载货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