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带里车停了一年 不再使用可申请车辆报废
绿化带里车停了一年 不再使用可申请车辆报废
3月22日讯 一辆轿车在张店一处绿化带中停放近1年,记者已将此情况反映给交警部门。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不再使用的私家车,车主应该主动申请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
市民宋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在张店世纪路与昌国路交叉口南侧的绿化带中,有一辆黑色轿车已经停放了大约1年。
3月21日一早,记者找到了宋先生所说的这辆轿车。记者看到该轿车没有车牌,车身上布满了灰尘,车的左后视镜缺失,车上有多处刮擦的痕迹。记者用手拉了拉车门,发现车后座的车门可以打开,后座上放有10余本存折,车上未找到关于车主的任何信息。“这是捡的存折,找不到失主就放在这里了。”此路段一名环卫工告诉记者。
据长期在附近工作的市民张先生介绍,大约一年前,附近一个旧厂房拆迁时,车主将车停在了这片绿化带里。但张先生与车主并不认识,所以无法联系上车主。
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了解到,私家车没有强制报废年限,但是,对于不再使用的私家车,可申请报废。“车主可以将汽车送至淄博市社会福利汽车保养厂,并申请报废。”车主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申请车辆报废。报废老旧汽车,车主还会得到相应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