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审车,车辆将被强制报废
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审车,车辆将被强制报废
5月28日,淇滨区刘先生来电:我是某工厂的职工,我们工厂有一辆非营运货车,之前因为工厂改革的原因,错过了两个检验周期未审车,今年5月中旬我去审车时,被告知5月1日起,该货车已被强制报废。但我4月底曾去审过一次车,因当时车管所系统升级没审成,这样看来也不全是我的责任吧。
刘先生向记者展示了相关审车凭证,行车证上显示该车辆的强制报废期限截至2023年。刘先生说,自2003年提车至2013年,他均按照一年一审完成车辆检测,从2014年开始,此车应该一年两审,2014年因故没有进行审车。今年5月中旬,刘先生按照程序对车辆进行了所有检测,检测结果也全部合格,最后在电脑上输入资料备案的时候,工作人员告知其该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审车,系统自动显示该车辆被强制报废。
刘先生承认之前没有按照规定审车他有责任,但是他在第3个周期内也就是4月底曾经去审过车,因车管所系统升级没审成,如今车辆被强制报废,责任要全归他吗?
市车管所: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中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刘先生的车辆就属于这样的情况。关于刘先生称4月份因系统升级而耽误审车的说法,机动车异地年检早已开通,刘先生到周边的城市审车也是一样的,所以这不能作为超出审车时限的一个理由。
为避免其他车主再发生此类情况,同时也为保障广大车主的行车安全,提醒广大车主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车辆年审,同时关注有关部门发出的各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