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告】武威城区实施黄标车、无标车限制通行
【紧急通告】武威城区实施黄标车、无标车限制通行
关于武威城区实施黄标车、无标车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和老旧报废机动车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在武威城区二环路以内实施“黄标车、无标车”限制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黄标车”是指经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合格,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达不到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发动机汽车或达不到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汽车。“无标车”是指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二、自2015年6月10日起,武威城区二环路以内,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在限行区域行驶。限行区域:沿河路—古浪路—建设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民勤路—天祝路合围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三、武威城区范围内通行的各类汽车(含外籍汽车)均需遵守本通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务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军用车辆除外。
四、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所有人和使用人尽快到环保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参加检测,由环保部门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上路行驶必须将环保标志按要求放置于车前窗右上角。
五、2015年6月15日起违反本通告规定驾驶“黄标车、无标车”在限制通行区域内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