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将在2017年底前全部报废淘汰“黄标车”
厦门市将在2017年底前全部报废淘汰“黄标车”
目前,我市还有25000多辆“黄标车”。
按照我市目标,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底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2017年底前全部淘汰“黄标车”。
何时申领有补贴?
车主要领取补贴,必须从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将符合规定的车辆交售给厦门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和厦门市更新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提前报废。对于2017年7月1日(含)之后
报废汽车的,不予受理补贴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含),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不予受理。
“黄标车”
“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
“黄标车”提前报废,车主最高可获得5.17万元的补偿—昨日,记者从我市商务局和环保局获悉,我市第二阶段“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今起接受申请,越早申报补贴越高,符合条件的车主们可千万别错过这次补贴机会!
随着我市“黄标车”限行区域的扩大,“黄标车”的出行受到越来越大的限制,我市在启动第一阶段“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后,对7000多部2005年以前登记的淘汰报废“黄标车”车主进行经济补偿。
即日起,我市第二阶段“黄标车”提前
报废补贴资金将开始接受申请,这次涉及的“黄标车”将有25000多辆。针对这些“黄标车”,我市划定了9000~47000元的提前淘汰基准
补贴标准。此举是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实现机动车污染减排目标。
今年年底前报废补贴最高
分三个阶段实施 越早申请补贴越高
从方案中看到,补贴方案将按照交售车型、交售时间、车辆注册时间的不同,分别给予车主提前淘汰报废财政补贴。不过,同样年限的同类车,领到手的补贴也可能相差万余元!车主如何获得最高补贴?秘诀是:越早提交申请,所获得的补贴也将越高—在今年年底前申请报废,将可以领取最高补贴。
了解到,在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本次“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采用差别化补贴,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5年12月31日(含)前提前报废的,补贴将在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在第二阶段即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含)提前
报废的,补贴金额将按基准补贴标准。第三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含)提前报废的,补贴金额将在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减少20%。
拿基准补贴标准最高的09年重型载货车算了一笔账。其基准补贴标准为4.7万元,车主如果在今年年底前申请提前报废补贴资金,就可领取51700元的补贴资金,等于在基准补贴47000元的基础上上浮了10%。如果车主在第二阶段提交申请,那么只能领取47000元的基准补贴标准。而若车主等到第三阶段才提交申请,那么领到手的补贴金额将在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减少20%,即只能领到37600元的补贴。同样的车型、同样的注册时间,仅仅是交售的时间不同,补贴数额就相差了14100元之多。
流程一:是否黄标车预审。
根据自愿原则,请与市环保局联系预先审核车辆是否为黄标车流程二:
车辆报废。
根据自愿原则,请与经福建省经贸委认定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厦门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和厦门市更新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联系办理车辆报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流程三:车辆注销。
流程四: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补贴范围的黄标车车主(或委托代理人)即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含)前到服务受理点提交材料申请补贴资金;
流程五:审核申请材料。
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审核申请材料,其中市商务局负责审核《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是否属实、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审核报废车辆是否为黄标车(含车型鉴定);市财政局负责对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审核合格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复审;
流程六:补贴资金发放。
市财政局负责发放补贴资金。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市财政局应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银行账户;对不符合条件的,市商务局、环保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等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在30个工作日内分别对车主书面说明理由,市商务局退回申请。
哪些黄标车可以提前报废申领补贴?
一、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标准是什么?
在补贴发放过程中,若国家、省政府新出台相关补贴奖励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可依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补贴金额,已领取本市补贴的车主不得重复领取国家、省政府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在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本次黄标车提前
报废补贴采用差别化补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2015年12月31日(含)前提前报废的,在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补贴;
(二)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含)提前报废的,按基准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三)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含)提前报废的,在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减少20%补贴。
二、 黄标车提前报废申领补贴需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一)经本市环保部门核实应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二)在本市注册登记,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的车辆;
(三)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交售给我市经福建省经贸委和福建省商务厅认定资格的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提前报废的车辆;
(四)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五)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含)或无报废年限限制车辆。其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三、哪些黄标车不能享受政府补贴:
(一)有排气污染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
(二)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四)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五)财政供养的黄标车;
(六)属于三轮汽车和摩托车。
四、成功申请后多久可以拿到补贴资金?
从方案中看到,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市财政局将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银行账户;对不符合条件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在30个工作日内分别对车主书面说明理由,市商务局退回申请。
五、我是车主,但运营车辆挂靠在其他公司法人,我如何领取补贴?
从商务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存在个人买车挂靠企业的情况,车辆补贴是根据车辆登记证上的所有人给予发放,对此类挂靠关系,企业未倒闭的,车主应和企业联系领取补贴事宜,如果企业已经倒闭,车主则应该通过公证、诉讼、仲裁等方式拿到符合法律规定的关系证明文件,方可到服务受理点提出更改补贴发放对象。否则,补贴对象一律以车辆登记证上的所有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