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报废汽车厂提醒:报废车辆交通肇事要负全责
北京报废汽车厂提醒:报废车辆交通肇事要负全责
根据国家关于
机动车报废标准的规定,我市仍有7800多辆大中型客货车已经达到国家强制
报废标准但未办理注销登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表示,即日起对这些
报废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告,60天后无人办理将直接注销。
“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其安全性能大大降低,上路行驶时对道路交通形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邹晓萍介绍,截至今年9月30日,我市共有7802辆大中型客货车已经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但未办理注销登记。这些大中型客货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交警部门留下的通讯方式、地址大部分都无法联系,给推进
车辆报废工作造成不便,即日起,车管所会将这些车辆的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等进行公告,60天后若无人处理将强制注销,“注销后,这些车辆就没有了上路权 。”市民可登录梅州市交警支队和到车管所公告栏查询车辆是否在报废之列,及时到车管所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邹晓萍提醒,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的通讯方式、地址若有变更,要及时向车管所备案,因为交警部门主要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强制报废的大中型客货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进行催告。
邹晓萍还说,驾驶
报废车上路,车辆将被扣留,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相关驾驶人还将被处相应罚款。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还要负全责 。“应当办理车辆注销登记而未办理的,在办理新购置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等方面也会受到影响。”
北京报废汽车厂提醒广大车主报废车上路不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有极大的不安全因素,在造成交通事故的时候更要付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