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便宜代价 无证开报废汽车拘留加罚款
贪便宜代价 无证开报废汽车拘留加罚款
5月28日,家住五华梅林镇的古某正开着一个月前买来的一部便宜的
报废小货车而暗喜时,他并不知道自己无证驾驶无牌
报废车辆已被执勤交警盯上了。
据了解,当天14时30分,在安流镇福被村路段执勤的交警安流中队民警发现一辆由梅林镇往安流镇方向行驶的无牌蓝色小货车有些破旧,并且驾驶员开车见到执勤民警时,突然加大油门快速行驶,这些非常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随即设卡将其拦载。
经查,古某不仅驾驶无牌
报废车辆,其本人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牌无证驾驶
报废车辆。民警随即连人带车将古某带回交警中队进一步调查。
原来,今年4月底,古某为了贪便宜,花3500元在邻村一村民手中买来这部
报废小货车,因自己也想去考取驾驶证,便买来自己学习驾驶。他认为只要自己不开车到公路上,交警不会查到。但没想到第一次驾驶车辆上路就被执勤民警查获了。
执勤民警根据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一百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古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500元的严厉处罚。同时小货车也被暂扣,将作强制报废处理。
北京报废汽车厂提醒:不要去贪图便宜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或去买一些违法的东西,只要违法的东西不可能一辈子不见光,见光就会被查获面临着严厉的处罚,并且驾驶报废汽车对自己的生命也是不负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