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报废黄标车在市区通行 黄标车提前报废有补贴
严查报废黄标车在市区通行 黄标车提前报废有补贴
7月1日,记者从郑州市交巡警支队获悉,从即日开始,郑州交警将加大对
黄标车和高污染车辆(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涉牌涉证等车辆(
报废车、拼装改装车、套用其他机动车牌证的黄标车和老旧车)在市区违法通行的查处力度,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限制无有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在郑州市部分道路通行的通告》,从2015年1月1日起,每日6时至24时,在郑州市区西四环(不含)以东,北四环(不含)以南,107辅道(不含)以西,南四环(不含)以北范围以内的区域,禁止无有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汽车通行。
依据《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禁止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高污染车辆在郑州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依据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对驾驶报废车、拼装改装车和套用其他机动车牌证的黄标车和老旧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法予以查处。
在对黄标车的治理上,将采取现场与非现场两种查处方法。现场查处时,执勤交警检查过往车辆是否持有环保绿标,对闯禁行黄标车和未随车携带环保绿标车主予以100元的罚款,同时驾驶证扣3分;对虽随车携带环保绿标但未张贴的予以警告,并责令其当场张贴于汽车前窗右上角。
交警支队还将抽调民警配合环保部门开展路检抽测,尤其加大对各类
载货汽车的路检抽测力度,在汽车尾气路检点抽查过往车辆,对闯禁行黄标车和未随车携带环保绿标车主予以100元的罚款,同时驾驶证扣3分;对虽随车携带环保绿标但未张贴的,予以警告,并责令其当场张贴于汽车前窗右上角;对尾气超标车辆依法暂扣行驶证,并由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对超标车辆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
在黄标车的治理上还将采取摄像头抓拍的办法进行非现场执法,交警利用已建成的102处黄标车限行监控抓拍探头,对市区四环以内闯禁行的黄标车进行非现场抓拍查处,抓拍一次予以100元的罚款,同时驾驶证扣3分。
在对高污染车辆的治理上,交警将对闯禁行的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高污染车辆进行现场查处。还将联合城管部门,大力整治市区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
汽车、拖拉机等高污染车辆占道经营违法行为和由此衍生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消除此类车辆的交通安全隐患。
在对涉牌涉证车辆的治理上,交警将加大对
报废车、拼装改装车、套用其他机动车牌证的黄标车、老旧车等涉牌涉证车辆的查处力度,通过加强路面管控,对驾驶上述车辆上路行驶的驾驶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扣留机动车,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
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或属于黄标车等老旧车型的,要尽快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对于黄标车提前报废的,政府还有相应的补贴。机动车报废流程是: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并将机动车交售给以下三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取得《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后,机动车所有人携带身份证明到联合服务窗口填写相关资料,对于符合补贴标准的车辆,按照黄标车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对于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以及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将通过媒体刊登公告作废其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并请机动车所有人于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到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强制报废。(线索提供:邢红军)
黄标车小知识:
黄标车是指没有达到国Ⅰ及以上标准的汽油机动车和没有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柴油机动车。
黄标车和两轮、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高污染车辆,以及拼装改装机动车,车型老旧,尾气排放不达标,会造成空气污染,影响空气质量,也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