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淘汰黄标车每辆增补5000元不提前无补贴
日前,《梅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梅州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改造项目补贴实施方案》获市政府审定通过,今年我市按规定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可在原报废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辆增补5000元;对符合补贴范围及条件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改造,按改造前锅炉的蒸吨数计算,每蒸吨按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根据省相关要求,我市在2015年须淘汰6838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为确保完成任务,我市对提前淘汰的
黄标车主实施经济鼓励政策,制订《梅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方案提出,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具体车型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属于淘汰补贴范围内的黄标车,可在原报废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辆增加补贴5000元。
而《梅州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改造项目补贴实施方案》则明确,今年我市需整治高污染燃料锅炉129台,为推动该项工作的实施完成,今年将对高污染燃料锅炉改造进行资金补贴。符合补贴范围及条件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按改造前锅炉的蒸吨数计算,每蒸吨按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据了解,两方案的实施,将确保完成2015年省下达我市的黄标车淘汰和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整治工作任务,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和高污染燃料锅炉废气排放,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黄标车淘汰补贴条件
2014年1月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本市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非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
报废;车辆应保持完整性,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到期报废和强制注销的黄标车辆不予补贴。
锅炉改造项目补贴条件
今年1月1日在用的列入《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重点任务分解和重点项目清单》及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且经过环评审批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清洁能源的。
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淘汰、拆除的锅炉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