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政策
一、补贴范围及金额:
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货车,具体类型如下:普通货车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
半挂牵引车补贴金额1.8万元
重型载货车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补贴金额1.8万元
中型载货车10000千克-12000千克(含10000千克)补贴金额1.3万元
危险品运输车8年(含8年)-10年
半挂牵引车补贴金额1.8万元
重型载货车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补贴金额1.8万元
中型载货车10000千克-12000千克(含10000千克)补贴金额1.3万元
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半挂牵引车、载货车范围。
二、补贴程序:
符合
补贴标准的对象在2015年9月1日——2016年1月31日期间至无锡市商务局办理申请补贴资金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3、
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的身份证或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
地址:市民中心5号楼439无锡市商务局市场建设处